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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18年湖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情况、公开载体建设应用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 湖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邮编:,电话:0572-,电子邮箱:。
一、概述
围绕国家和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厘清我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平台建设、保障监督机制等方面制定指导性意见、出台标准化制度、形成长效性机制,压实了各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政务公开责任,推进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发展。一是健全制度建设。梳理更新了包括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舆情回应、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业务培训、台帐管理、举报投诉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指导区县、市级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考核通报。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机制的通知》,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市级有关单位年度综合或分类考核评价指标中,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三是引入评估机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定期进行全方位“体检”,筛查存在问题,对区县和市级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给予排名通报并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18年,我市围绕国家和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通过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升级政务公开平台、优化信息发布机制等系列举措,全面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8年,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较上年增长21%。
(一)突出一项重点,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和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分解落实任务。二是制定公开方案。要求相关市级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案。围绕方案要求,强化公开力度,拓展公开维度。三是设置公开专栏。要求市级部门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专题就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四是纳入考核体系。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体系,作为重点考核项目,侧重考核分值,切实提高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考核的责任感。
(二)优化一个平台,加快推进网站改版升级
一是突出“聚”字,打造公开集约平台。组织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办公室,以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为契机,按照政府办事更加透明、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的原则,对市政府及市级部门门户网站进行集约化建设。关闭功能单一、缺乏维护、长期停更的政府网站,突出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功能,对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形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以部门网站为节点的政务公开平台矩阵。二是突出“清”字,厘清信息发布类目。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维度,对政府和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归类。将复杂化、碎片化的政府信息,以清晰归类、便捷查询、方便获取的方式在政务公开平台上进行分类公开。三是突出“效”字,提升信息发布效率。按照国家和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梳理统一了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目录,并实现互通互联。打造“一次发布、两站同步”的规范、高效的信息发布模式,极大提升了全市区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三)聚焦一个热点,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一是强化解读责任。先后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和《湖州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强化政策解读责任主体。二是规范解读制度。政策解读应当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通过定期检查通报市级部门政策文件解读情况,提升政策解读实效。三是创新解读机制。要求政策解读文字应当平实易懂,便于公众理解。鼓励采用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52号)要求,我市着重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创新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事项进驻率、跑一次覆盖率、民生事项一证通办率、企业投资项目100天实现率、常态化企业开办3天办结等均按进度达到或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二是重点改革特色彰显。“五未”土地+“标准地”、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通办等改革在全省推广,公安出入境运用现代技术加强外国人管理获公安部专项工作浙江唯一的一等奖,交通运输局船舶证书“多证合一”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市级“一件事”联办改革、中介服务联合体、基层一站一窗式集成服务等改革被省评估督导组充分肯定。三是考核评估提档进位。在省对市评估中,全市改革整体满意率上半年列第一、下半年列第三,公安服务、商事登记等专项领域改革满意率处在全省前列。
(二)规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突出交易方式创新。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评定分离”模式改革,对1139个项目15825个市场主体开展信用监管得到中招协、省招协肯定。二是突出制度机制建设。在完善交易规则、强化信用监管、规范执法程序、打击处理串标围标和弄虚作假行为等方面出台了14项制度。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全面开展县区及国有企业招投标集中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项目进行面上通报和专项整改,查处串通投标案件7起,对违法违规主体全部实施了市场禁入,记录投标企业不良行为109个。对不履职尽责的3家代理机构、17名专家分别作出扣分及限禁处罚。
(三)严格财政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认真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详细说明。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辟,“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政府预算、政府决算”四个公开专栏。我市首次在“湖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上统一分类公开了预算,包括政府预算和85个市级部门预算(涉密单位除外),改变了以往部门单位各自公开的零散状况,便于社会公众获取财政信息。在各领域推进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节前市场监管等工作。在全县价格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粮食执法监督、节能监察执法领域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规范性,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四)推进国有企业重要信息公开
制定下发了《湖州市国资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属国有监管企业按照《湖州市加快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和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公开以下重大信息:主要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生产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和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以及主要按月公开国有及控股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五)突出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主动发布。及时加强传染病防治预警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每月转发浙江省法定传染病疫情,引导公众做好防范工作。2018年7月对问题疫苗事件进行及时回应。二是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定期公示。连续五年大力实施“阳光用药工程”,重点落实“阳光用药”信息十公开,定期向社会公示“阳光用药”相关指标,包括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门诊均次费用等,积极回应群众普遍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等焦点问题。全市三级以上医院相关信息每月报送省卫生计生委进行公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每月经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及时公开“双下沉、两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信息、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将相关工作信息及政策文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且并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链接。
四、公开载体建设应用情况
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平台,以政府公报、现场查阅点、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多元高效的公开载体。
(一)升级政务公开平台
协同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办公室,以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为契机,围绕政府信息“五公开”要求,按照政府办事更加透明、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为目标,对市政府及市级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
(二)更新公开基础目录
按照国家和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并根据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优化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三)提升信息发布效率
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了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的基本目录,实现“一次发布、两站同步”的规范、高效的信息发布模式,极大提升了全市区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共有815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功能,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管理和服务,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一)规范流程管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并主动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答复办理,确保程序到位。
(二)完善会商机制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热点、难点,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进一步厘清和规范相关领域行政行为,加强主动公开能力,逐步缩小依申请公开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避免滥用申请权现象发生。
(三)加强案例指导
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重点流程和环节,选编经典案例,出台《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十问》。通过经典案例,指导区县和部门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强化业务培训
结合依法行政培训、政务公开培训等,定期邀请省政府、省高院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系统指导和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湖州全市在省统一平台受理政务类来电件,当场答复件,下派工单件。年度按期受理率99.83%,年度按期答复99.80%,年度满意率98.40%。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3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71件,被依法纠错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内容主要涉及规划、征地补偿、房屋征收补偿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一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
(二)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需进一步提升
我市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仍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围绕扶贫开发、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领域,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层面的全流程标准化公开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公开平台的专业化和多元化需进一步强化
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主动打破“数据孤岛”,电子政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技术应用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多元化应用,拓展和创新政务公开的新渠道有待进一步强化。
2019年的总体思路是结合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和浙江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工作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对症制定举措,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以高质量赶超发展为契机,提升政务公开服务中心工作能力
结合2019年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打造“政务公开+”模式。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助推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结合“信用湖州”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政务诚信”,助推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法治湖州”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快全面组织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维度,制定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地方案,指导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特别是扶贫开发、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三)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为契机,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全面解读和执行新修订的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协调市司法局做好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落实工作。及时将新条例精神宣传贯彻到位,并做好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的修订工作。加强对区县和市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
(四)以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为契机,提升政务公开平台专业水平
依托市大数据管理局,对全市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整合提升。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加快政务公开平台优化提升,满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引入政务公开日常监测系统,实时监管督查区县和市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
(五)以加快推进机构改革为契机,提升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体系
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各区县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引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常态化机制,以季度为周期进行定期评估通报,指导推进各区县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巩固提升。制定客观科学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指导和督促区县和部门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客观评价区县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8年度湖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