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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0月13日讯(记者) 李军锋 韩阳)湖南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网络行动精神,坚持促进管理、生态治理的工作理念,依法管网,严厉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我省网络空间安全。发布了典型的网络行动案例: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4.17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2020年11月18日,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熊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其他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并没收300多万元的非法收入。
二、网络传播违法有害信息
江江在网上传播暴恐信息案
2021年7月8日,永州新田男子蒋在微信群上发布了一段极其血腥的暴力恐怖视频,随后被多个微信群转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反恐法》第80条第2项的规定,新田县公安局对蒋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0元。
三、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常德某医院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2021年5月6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网安大队发现常德市某医院门户网站上有大量赌博、色情信息,疑似被黑客攻击。经调查,医院未履行门户网站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门户网站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未采取任何技术措施防止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和网络入侵,入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对常德市某医院处以1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怀化某燃气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2021年3月25日,怀化市辰溪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发现,公司作为二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单位,未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未采取技术措施监控和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辰溪县公安局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警告公司,责令限期整改。
四、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
韶山某旅游公司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
2021年4月21日,湘潭韶山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旅游公司网站上有文章宣传封建迷信。经调查,该旅游公司网站未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未对用户发布信息内容履行审核义务,未对违法有害信息采取及时消除等处置措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韶山市公安局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旅游公司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湖南某信息发布提供商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
2021年1月至3月,湖南某信息发布提供商在承接网站推广业务时,未充分履行信息检查审核职责,未及时消除违法有害信息等处置措施,导致非法网站页面顶部显示106万次以上,点击2次.8万多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沙市公安局罚款10万元,责令限期整改。
五、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魏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
2021年3月22日,岳阳平江县某汽车检测公司工作人员按规定上报的机动车检测视频系统账号密码及登录IP2021年3月24日,魏通过自营汽车检测公司专网服务器登录汽车检测公司账号,未经授权非法访问视频系统后台,导致检测站视频检测系统配置损坏,摄像头无法正常工作。经调查,魏供认自己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平江县公安局对魏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
陈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程序案
2021年5月1日,株洲市茶陵县某网吧经营者陈某为吸引未成年人上网,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私自安装网吧双系统,绕过公民身份实名认证系统,导致2021年5月多名未成年中小学生进入网吧上网,妨碍公安机关对经营网站实名制管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茶陵县公安局对陈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
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李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1年2月至8月,衡阳市祁东县某电信专卖店员工李某利用帮助客户打开新手机卡的机会,恶意注册京东、淘宝、抖音、大众点评等网络账号,并将注册账号出售给网络黑灰生产团伙,非法获利3578元。祁东县公安局依照《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5000元,没收其违法所得。
李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1年4月,岳阳某中学职工李利用工作便利,非法向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了388名学生及其家长的个人信息进行招生营销。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岳阳市公安局楼区分局对李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