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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1年劳动人事纠纷仲裁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加班费、新就业形式劳动关系认定、规章制度制定、竞业限制、三期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等。这也是北京第七次发布仲裁典型案例。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这些案件是从2020年全市劳动人事纠纷仲裁机构处理的11万多起案件中精心筛选出来的,重点是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市场主体,涉及加班费支付义务不因单位制度规定免除,锚等新的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应谨慎,员工注册个体工商家庭避免劳动法不可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单位权益,关联企业规章制度不当然适用于企业劳动者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赔偿,女职工休产假仍应享受带薪年假,劳动者非法查询隐私信息单位可以依法终止,保密费不等于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非法终止雇佣合同机构应支付违约金。
不支付加班费取决于单位的规定。
以单位制度规定不免除加班费支付义务为例,蔡于2017年12月11日加入电影院技术服务公司担任工程师。双方签订了2017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0日的劳动合同,约定蔡的月工资为1.2万元。蔡某于2019年12月6日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时,蔡某向影院技术服务公司要求支付上述70小时的休息日加班费,因为2018年累计休息日加班70小时。虽然影院技术服务公司承认蔡加班,但认为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加班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次年3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公司不支付加班费,蔡已签署人力资源管理手册,不同意向蔡支付加班费。双方就此发生争议,蔡某于2020年2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蔡要求一家影院技术服务公司支付2018年休息日9655元的仲裁请求。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本案争议的重点是一家电影院技术服务公司是否可以因规章制度的规定免除加班费支付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不仅要遵循合法性原则,还要遵循合理性原则,避免违反上述原则给自身带来就业风险。
主播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以主播等新型就业关系应谨慎确认劳动关系为例,张于2020年3月22日在某网络科技公司担任网络主播,负责广播介绍公司指定的合作伙伴产品。双方口头同意,张每次播出的报酬为400元,每次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3%计入佣金,按周结算报酬;张不需要工作和参加公司会议,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择播出时间。当播出时间不足时,他可以找工作。后来,由于某网络科技公司取消主播业务,双方发生争议,张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2020年3月22日至6月18日与某网络科技公司有劳动关系;2.2.2020年4月22日至6月18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为4万元。
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张的仲裁请求。互联网 网络直播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产业之一,催生了许多新兴产业。主播作为核心人物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和具体的就业形式,并根据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标准进行综合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在工作内容和时间方面,通过平等协商,张可以独立选择广播时间和时间,其余时间可以安排或找到另一份工作,不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限制;在日常管理方面,张不需要日常工作,不参加公司会议,网络技术公司除双方约定的广播内容外,不进行日常管理;在收入报酬方面,张的收入完全取决于他的直播。如果他停止广播,一家科技公司将不支付任何报酬。如果他的直播销售额超过一定数额,他可以获得固定比例的佣金。双方都有双赢合作的目的,而不仅仅是为公司的利益而工作。因此,双方的关系不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2005〕12号)相关规定不得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委员会建议,近年来,平台经济发展迅速,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依靠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式的工人数量显著增加。在新的就业形式中,个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澄清就业的性质,而不是企业支付报酬,个人提供劳动,即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日常就业管理中,新就业形式领域的企业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个部门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式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21〕56)有关规定,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但企业劳动管理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依托平台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应当依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就业性质模糊而引起争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目前,北京市已实现各区仲裁办案机构实体化建设的全面覆盖,仲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出台自由贸易区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出台调解补贴政策,引进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拦坝作用。
据悉,今年1月至10月,北京市劳动人事纠纷仲裁机构受理了10起劳动人事纠纷案件.仲裁结案率为93%,调解成功率为67%,全力维护新时期首都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