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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2月5日,市住建局发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业务办理倡议书》,提出7条倡议,倡导网上办理、快递寄送、规范流程、强化服务,减少线下人员聚集,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倡议书提到,单位或个人如需办理消防验收备案业务,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点击办事服务,按照事项名称搜索“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点击申报。需审验的申请材料,可选择快递寄送。如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可提前拨打电话预约登记。
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审验材料如需补充的,将主动联系告知;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事项时,备案未抽中项目,可“秒办”意见书,并可寄送到家;已受理验收项目,将根据我市关于建设工程复工有关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建设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措施。
同时,市住建局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办理手续,建设单位在装修装饰工程开工前,应向负责审批的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市住建局将做好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工作。市住建局提醒,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杜绝违法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电话0532-;线下办理预约电话0532-。
(记者 王冰洁)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业务办理倡议书。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指南(试行)。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服务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