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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电信网企业营业执照企业:
依据《电信业务许可证管理条例》部令第42号)和《国家工信部有关创建电信营业信息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工作的通知》(国家工信部)〔2017〕321号)规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报责任
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电信业务许可证的省部级基本电信业务企业和升值电信业务企业,必须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执行年度报告责任,相互配合浙江省省通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二、工作机构
浙江省省通信管理局依照谁颁发,谁来管原则实施年度报告工作中,包含机构提交、年度报告抽样检查、个人信用记录等,催促我区授予电信网营业执照企业执行年度报告责任。
三、工作计划
(一)提交信息
1.提交年度报告信息。2022年1月10日,2022年电信网企业营业执照年报全面启动。请在2022年3月31日前登陆我国综合在线政府部门综合服务平台工业与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软件(
),进到电信业务销售市场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点一下年报月度报告管理功能提交年报。
2.提交等级分类纪录信息。2022年,我省电信网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可登陆工业与信息化部通讯网络安全保护智能管理系统(提交通讯网络单元等级分类纪录材料证明)。相关要求见《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保护管理的通知》(
(二)个人信用记录
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理应并对提交的内容完好性、真实有效、准确性时效性承担。我区将拒绝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企业纳入电信业务经营异常名册。
(三)年报抽样检查
我区将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政策研究室关于在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抽样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业与信息化部政府部门信件〔2016〕606号)规定抽样检查各企业的年度报告信息以及相关所规定的实施情况。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办理社会发展发布。
四、有关要求
各企业应主动执行年度报告责任,准备充分年度报告信息,详细、真正、精确、立即提交年度报告信息,并依据求真务实原则用心核查和填报有关财务报表。年度报告期内,有关企业应紧密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改正存在的不足,自觉接受行政处理和企业信用管理(相关要求见附件)。
基础电信企业和有关网络接入企业应切实履行连接工作职责。在享受通信资源、接入服务或其它业务关系时,纳入欠佳名单的企业应先个人信用记录作为主要参考标准。
五、联系电话
年报业务流程热线电话:0571-0571-0571-0571-;
年报国家工信部热线电话:12381-3;
提交热线电话:0571-定级备案信息。
配件:2021年升值企业年报表(仅作参考,以在网上填好表为标准)
浙江省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温馨提醒
查看配件(zjca.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