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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全市互联网管理,根据《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互联网用户公共账户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条例》、《即时通信工具公共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平台和账户调查登记。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
二、调查登记对象
永州辖区内所有网站;微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今日头条号、搜狐号、网易号、一点信息号、天天快报号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设的网络账号,以及移动客户端、论坛社区、贴吧等网络平台。
三、实施方法
采用统一工作平台和调查登记对象主动登记的方式。原则上,调查登记对象可以直接到县、区网络信息部门和市有关单位登记,也可以直接到市网络信息办公室登记。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以及符合调查登记范围的地名、人名、单位名称开立的各类互联网平台和账户,应当积极配合调查登记。
(2)调查登记对象应于12月30日前向相应的网络信息部门提交调查登记材料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调查登记材料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也可以扫描拍照后,通过电子邮件向相应的网络信息部门提交电子调查登记材料(以互联网平台和账户名称命名)。
(3)集中调查登记时间结束后,新开通的互联网平台和账户应在开通后30天内主动向当地网络和信息化部门登记,接受管理监督;拒绝接受当地管理的,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访谈和通知,直至采取暂停服务、永久关闭等措施。
0746-市网信办联系方式。
永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永州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9日
附: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