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需加好友免费技术支持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5日电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上海市监督局)〔2022〕数字)显示,上海艾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人,帮助其他运营商进行虚假或误解的商业宣传.2022年8月12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021年12月16日,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上海文峰美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峰公司)通过网站文峰商城上架,推广上海文峰公司的商品和服务。经调查,网站文峰商城负责上海艾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建设和运营。该网站上线的内容均来自当事人发布的上海文峰公司。
经调查,上海艾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网络服务提供商,其主要业务是提供网站建设和运营服务。2018年1月,上海文上海文丰美发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约定由当事人建设和运营网站文丰商城。当月,当事人推出了网站文丰商城。
上海文峰公司设计制作了浩哥说系列内容,并在网站文峰商城页面上上传发布。在当事人运营的网站文峰商城中,有一页主题为浩哥说脸,内容为一张好脸,一生好运。如果脸上有斑点、痘痘、皱纹、横肉、青筋,皮肤颜色不正确,脸上有红血丝、敏感、酒糟鼻、扁平疣、汗管瘤、凹凸洞等问题,无论是原来的还是愈合的,都属于败相将淤积在人体五脏六腑的各种邪气、垃圾、毒素成份排泄出体外,输送供给阳气和养分,让您的皮肤如出水之芙蓉,红润而有光泽,喜事连连,宛若重生”。
在当事人运营的网站文峰商城中,有一个页面,主题是浩哥说头发,内容是文峰发型师结合使用医院产品,通过七个步骤:洗、按、冲、拉、梳、护、吹……宣传上海文峰公司的商品和服务,并宣称可以帮你修复受损的头发和头皮,改善头发质量,好运。
在当事人运营的网站文峰商城中,有一页主题是浩哥说身体,内容是如果你的身体有头痛、肩颈痛、胸痛、胃痛……妇科疾病和其他症状表明你体内的毒素不能及时排泄,并宣传文峰创始人陈浩先生创造和发明了六合血能疏浚技术产品,通过冲泡、蒸、放松、推、刷、刮、热敷、放血九步,帮助你放松,能吃能睡,减肥,精满气足神旺。
据统计,当事人经营的文峰商城共发布了浩哥说:脸、浩哥说:五官三庭、浩哥说:经络、浩哥说:头发等40个栏目。当事人在“浩哥说”的栏目中皆含有“上海文峰公司”商品或者服务,并附有“院用产品”、“居家产品”套装商品链接,将“上海文峰公司”的商品和服务的功效与面部、身体、头发等问题一一对应。
上海文峰公司的宣传内容包含了大量的封建迷信内容,并声称其商品和服务具有疾病治疗功能或可转移的内容。上述宣传内容没有经过仔细的事实验证和科学的论证实验,宣传内容和事实被偏离。因此,上述内容是虚假宣传。
当事人在网站文峰商城上发布宣传内容,但未审核核实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导致发布内容不真实,属于为其他运营商提供虚假或误解的商业宣传服务的帮助行为。2021年12月12日,当事人关闭网站文峰商城,下架宣传内容。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双方帮助上海文峰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上述虚假内容,违反了《上海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构成了帮助其他运营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的行为涉及一些虚假或误解的非法信息点,违法行为持续一年以上,但当事人的行为是上海文峰公司虚假宣传的帮助,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行为,积极提供违法行为证据材料,整改,综合考虑,根据一般处罚。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和《上海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帮助虚假宣传的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此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上海市监督局)〔2022〕上海市监普处〔2022〕号)显示,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共计被罚28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来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进行虚假、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误导性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营业执照可以吊销。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以下为原文: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海艾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古浪路521号B区
法定代表人:周天云
2021年12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绥德路650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海文峰美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峰公司)通过网站文峰商城上架,推广上海文峰公司的商品和服务。经调查,网站文峰商城负责本案当事人上海艾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建设和运营。该网站上线的内容均来自当事人发布的上海文峰公司。
当事人在网站文峰商城上发布宣传内容,但未审核核实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导致发布内容不真实,属于为其他运营商提供虚假或误解的商业宣传服务的帮助行为。
2021年12月12日,当事人关闭网站文峰商城,下架宣传内容。
以上事实主要由查询记录、网络监控和电子数据证据收集文件、网站文峰商场销售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等证据证明。
2022年7月15日,我局向当事人发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上海市监督听证书)〔2022〕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辩护和听证要求。
本局认为,当事人帮助上海文峰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上述虚假内容,违反了《上海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2)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帮助其他运营商对销售数量、用户评价、应用排名、搜索结果排名等进行虚假或误解的商业宣传:(2)为其他运营商提供组织、规划、生产、发布服务和资金、场所、工具等条件,构成帮助其他运营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的行为涉及一些虚假或误解的非法信息点,违法行为持续一年以上,但当事人的行为是上海文峰公司虚假宣传的帮助,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行为,积极提供违法行为证据材料,整改,综合考虑,根据一般处罚。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和《上海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2)款的规定,构成了帮助虚假宣传的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五十万元罚款。
履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给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的具体收款机构。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处罚。当事人不接受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普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处罚不得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8月12日
本文起源于中国经济网